嘉應學院公務車輛租賃服務采購項目更正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202406053912035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嘉應學院公務車輛租賃服務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原因:
采購文件更正
更正內容:
招標文件及附件更正內容如下::
1、車輛質量要求
★4.擬投入本項目的車輛車齡≤5年(以車輛行駛證登記日期為準,合同簽訂前中標人需提供車輛行駛證原件供采購人登記備案)且里程數≤30萬公里(須提供車輛里程數顯示照片)
更正為:
★4.擬投入本項目的車輛車齡≤8年(以車輛行駛證登記日期為準,合同簽訂前中標人需提供車輛行駛證原件供采購人登記備案)且里程數≤30萬公里(須提供車輛里程數顯示照片)
2、采購包1(公務車輛租賃服務):詳細評審“技術部分”中:
原文: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技術部分 |
擬投入車輛的配備情況 (12.0分) |
投標人擬投入大巴車及其他車輛的數量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進行評分: 1.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營運客車(30座及以上),車齡均在4年(含)以內,車容車況良好,數量達到15輛(含)以上的,得3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輛得0.5分,本項滿分4分;不滿15輛不得分。 2.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其他車輛(5座~25座),所有車型車齡在4年(含)以內車輛車容車況良好,數量達到10輛(含)以上的,得3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輛得0.5分,本項滿分4分,不滿10輛不得分。 3.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營運客車(30座及以上)中有車齡在3年(含)以內的車輛,每提供一輛得0.5分(可與第1點重復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分2分。 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其他車輛(5座~25座)中有車齡在3年(含)以內的車輛,每提供一輛得0.5分(可與第2點重復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分2分。 注:1)車輛為自有車輛的,可提供行駛證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行駛證上所在單位名稱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2)車輛為租賃或與第三方單位合作調度的,須提供租賃協議或合作協議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3)所有投入運營以車輛登記證書登記日期為準,車齡按截止本項目開標當日計算。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未提供證明材料的不得分。 |
更正為: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技術部分 |
擬投入車輛的配備情況 (12.0分) |
投標人擬投入大巴車及其他車輛的數量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進行評分: 1.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營運客車(30座及以上),車齡均在5年(含)以內,車容車況良好,數量達到20輛(含)以上的,得3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輛得0.5分,本項滿分4分,不滿20輛不得分。 2.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其他車輛(5座~25座),所有車型車齡在5年(含)以內車輛車容車況良好,數量達到15輛(含)以上的,得3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輛得0.5分,本項滿分4分,不滿15輛不得分。 3.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營運客車(30座及以上)中有車齡在3年(含)以內的車輛,每提供一輛得0.5分(可與第1點重復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分2分。 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其他車輛(5座~25座)中有車齡在3年(含)以內的車輛,每提供一輛得0.5分(可與第2點重復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分2分。 注:1)車輛為自有車輛的,可提供行駛證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行駛證上所在單位名稱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2)車輛為租賃或與第三方單位合作調度的,須提供租賃協議或合作協議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3)所有投入運營以車輛登記證書登記日期為準,車齡按截止本項目開標當日計算。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未提供證明材料的不得分。 |
招標文件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7年7月25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
1.更正公告為原采購公告、原采購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購公告、原采購文件相應條款與本公告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公告為準。請供應商務必按照更正后的內容編制投標/響應文件,本公告發布,視同書面通知所有潛在供應商。
本項目支持電子保函,可通過登錄項目采購電子交易系統跳轉至電子保函系統進行在線辦理。電子保函辦理辦法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嘉應學院
地 址:梅州市梅松路100號
聯系方式:0753-218696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區江南路豐盛大廈三樓303
聯系方式:0753-225388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劉先生
電 話:0753-2253882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